首页 首页
 经验交流
 
安全管理  
经验交流  
技术标准  
法律法规  
 
 
存货盘盈亏财务处理的探讨
牛  杰
 
    存货的核算主要涉及数量和金额两个方面,因北京中民燃气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004版)会计政策篇已明确为“以实际成本计价的存货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所以本文主要探讨存货数量确定的方法。确定存货数量的方法主要有实地盘存制和永续盘存制。
 
    实地盘存制即在期末通过盘点实物来确定存货的数量,并据以计算出期末存货成本和本期销售成本的一种存货盘存制度。在实地盘存制下,日常经营中因销售而减少的存货在账务上不予记录,只登记增加的存货,期末进行实地盘点,先确定期末存货数量,再通过公式“本期减少数=账面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数-期末实际结存数”来确定当期销货成本。由此可见,在采用实地盘存制下,财务账上是不存在存货的盘盈亏的,实质上的盘盈亏已经倒轧进入当期成本。
 
    永续盘存制,即通过设置财产物资明细帐,逐日逐笔登记财产收入发出数,并随时结出账面余额的一种存货盘存制度。在永续盘存制下,存货的每一笔收入、发出数量平时都要根据有关的会计凭证在存货明细账中进行连续记录,并随时结算出账面结存数量,期末先实地盘点确认盘盈亏结果,再对帐面存货的数量进行调整,做到账实一致。在此方法下,期末处理与实地盘存制有明显不同,其盘盈亏结果,将明确列示,冲减/增加当期管理费用。
 
    由上可见,存货实质上盘盈亏如何进行财务处理,关键在于采用何种存货数量的核算方法,即采用实地盘存制实质上的盘盈亏应倒轧进当期成本,账面上不直接体现;采用永续盘存制账面上则单独体现,再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在04财务制度会计政策篇中,做出了“原材料当期耗用量的计算采用月末倒轧法”的规定,实际上已是对集团内如何进行处理做出了指导性规范。
 
(作者系北京中民燃气有限公司审计管理部副经理)

 
 
北京中民燃气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20477号-2] [京公网安备11030102010952号]                  首页 | 站点地图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