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页
 经验交流
 
安全管理  
经验交流  
技术标准  
法律法规  
 
 
从天津港事故看燃气用户事故处理

邓飞艳

    今年8月12日,天津港发生了震惊世界的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后救援不当曾一度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在这里我们不讨论天津港事故是否救援得当,但是从天津港事故及以往事故如开县井喷事故、北京石景山麦当劳火灾事故等来看,事故应急救援及后续处理也是安全管理的重点。兵法有云:“善谋者不战,善战者不败,善败者不乱”,带兵打战当然最希望不战而屈人之兵或者战而不败,但是谁都不可能做到从无败绩,因此更重要的是败而不乱,不因一场战斗的失败而输掉整个战争,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安全管理工作,我们追求的是不出事故,但是目前整个燃气行业用户事故频发,没有哪一家燃气企业能够保证他们的用户不发生事故,因此如何做到在发生用户事故后正确应对,妥善处理,把损失控制到最小就显得尤为重要。燃气用户事故有一大特点就是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是消防部门,作为燃气企业在事故中的作用更多的是事故的后续处理。因此,在这里我想就这两年从事液化气安全管理工作的一些教训及经验,谈谈我对燃气用户事故处理的一些看法:
    一、只为安全、有责用户事故买单
    发生用户燃气事故的原因复杂多样,但是用户一般第一反应是找燃气公司。作为燃气企业我们要做到态度积极,但是在事故没定性前不随便承诺。在事故现场要多拍照,必须做到第一时间无死角拍照,避免现场查勘时漏掉重要事故定性证据;第一时间询问相关人员尤其是用户,这时用户说的话一般比较接近事实;如果有消防等部门出警要拿到消防的出警记录;在事故现场搜集各类物证、证言、证人,重点关注:爆炸点或爆炸中心、事故空间情况、有无第二危险源;灶具(燃气具)阀门状态;软管状态;减压阀状态;钢瓶、阀门状态;燃烧或爆炸痕迹。导致发生用户燃气事故可能的原因有刑事案件、用户故意点燃燃气、电气或其他火灾引发燃气起火、用户自行购买的燃气具及胶管减压阀漏气、用户违规使用燃气、钢瓶角阀或瓶身漏气等,这些原因中钢瓶角阀或瓶身漏气跟公司有直接原因,我们在事故处理中要注意排查事故原因,不能将别人的责任变成自己的责任。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前面说到只为安全、有责事故买单,但是在事故处理中一般很难在第一时间给事故定性,因此如果事故导致人员伤亡,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发生事故后首要的是全面抢救伤员,避免事态扩大。
首先就单纯的作为一个人来说,处理事故的我们要尊重生命,敬畏生命,没了生命就没了一切,救人始终是第一位的,命没了多少钱都是换不回来的,而且我始终相信人心都是肉长的,我们的真诚付出用户是能感受到的;
其次作为企业,我们在经济上是强者,在政治上是弱者,因此在不能完全肯定我方无责的前提下,建议在用户事故处理上做到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舍财免灾,安抚用户。发生用户事故,无论责任是否在公司,一旦长期和用户纠纷,被媒体曝光都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而作为负责任的企业,在事故发生后积极安抚用户会起到正面作用,快刀斩乱麻,变坏事为好事,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给主管部门和地方媒体留下较好的印象,会让事故在公众面前慢慢淡化。
    三、事故处理程序科学化,全过程管控
    用户事故处理要做到程序科学化,要建立健全事故上报处理机制,对事故报送—处理—整改—宣传做到全过程管控:
    1、严格按规定上报事故,不漏报、瞒报;
    2、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事故;
    3、迅速搜集出事故用户相关材料,当然这需要平时工作到位,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落实用户合同签订、安全检查、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做到日常工作痕迹化;
    4、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一旦出事,消息封锁不如引导,要变被动为主动,在对外宣传要做到以下几点:
    (1)速报情况、第一时间发布;(2)只说领导准你说的话;(3)保证全部是真话;(4)不说无关的话;(5)不随便预测;(6)不妄下结论;(7)不乱加评论;(8)不乱发感慨。
    这里说的是一些事后处理的看法,当然从安全管理的角度来说最好的是做好事前预防,不出事,真诚地希望大家都不用处理事故。

(作者系云南中民燃气有限公司区域安全副总监)

 
 
北京中民燃气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20477号-2] [京公网安备11030102010952号]                  首页 | 站点地图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