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改委相关文件,我省境内的所有天然气生产销售单位(包括中石油、中石化在川单位)供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将进行统一调整。8月8日上午,绵竹市发改局在我市召开了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调整座谈会。天然气消费者代表、经营者、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等参加座谈会,对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发表意见。
会上,市发改局价格管理股股长刘英就此次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以及调整的政策依据进行解读,随后,我公司邱红常务副总代表燃气企业对我市燃气行业基本情况和经营现状作了介绍。
从2018年6月10日起,在我省境内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统一调整为1.54元/立方米,此次调整前的标准为1.277元/立方米。依据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德阳市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与上游供气价格联动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按拟调方案,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比现行价格上调0.28元/立方米,以城市居民每户每年生活用气阶梯气量第一档用气量420立方米测算,户均每年增加支出约118元,平均每月增加支出9.80元,按户均3人计算,每人每月增加支出约3.27元。
而对学校、社会福利场所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如调价后高于非居民气价的,可自主选择执行居民气价或是非居民气价类别,一经选定应在12个月内保持不变并以供售气合同形式约定。
此外,为确保低收入人群体基本生活水平不因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调整而降低,对城乡低收入人群体的此次调价补助由政府统筹安排。
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工作,原则上应在8月底前完成。会后,市发改局和豪迈律师事务所将对代表意见进行汇总、梳理,进而形成全面真实的座谈会记录报告以及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最终的执行方案以及执行时间待市政府审定后将进行公布。
(绵竹中民燃气有限公司 许映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