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西安中民在阎良区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活动中,表现突出、名列前位,政府纠风办授予 “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为宣传西安中民良好的企业形象,充分发挥窗口单位服务社会、服务广大用户的作用,推动公共服务企业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区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活动的通知》精神,西安中民高度重视,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马保泉总经理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用户服务大厅负责落实的工作机构;编制了包括创建内容、标准、步骤及责任等项目的《创建方案》,为创建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自6月份开始,用户服务大厅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动员,按照《创建方案》分工,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对照区纠风办相关要求,坚持以解决老百姓身边的困难,围绕六个方面开展活动,内部全面梳理规章制度,自查服务程序各个环节;还聘请社会各界代表担任“行风监督员”,印制“服务承诺书”,散发相关部门和各类用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结合北京中民《关于开展VI执行情况、客户服务大厅及门店规范管理检查的通知》要求,更新添置服务标牌,努力提高企业品牌的社会认知度,扩大企业的社会影响力,对企业文化的宣传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13年9月底,西安中民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活动,顺利通过了验收。通过政府纠风办对全区公共服务类共20余家的验收评比,西安中民的各项评比指标名列前茅,群众满意率排名第一。12月政府纠风办授予 “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西安中民燃气有限公司 王琦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