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上旬,在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燃气管理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怀化中民燃气有限公司和怀化铁路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按照怀化市政府关于燃气行业进行市场整合的要求,继续坚持市政府主导的市场整合方向,共同维护市场整合以来行形成的基本格局,并明确具体约定,签订《怀化市城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合作经营业务合同》,双方共同保证怀化市鹤城区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供应。
(怀化中民燃气有限公司 郝淑妮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