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收官之际,西安中民喜获西安市政府级201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光荣称号,工商阎良分局领导为企业授牌。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申报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需要严格的条件,应是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中的守信企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有专(兼)职机构和人员管理合同;依法签订和履行合同等七大要求,还有一定的名额限制。
西安中民多年来一直重视企业信誉,严格按照创建活动的相关要求,加强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带头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合同法律法规,增强合同法律意识,依法签订和履行合同,公司还定期梳理合同落实情况,逐步规范了合同管理,促进了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公司赢得了良好的信誉。西安市政府级“守合同、重信用”申报成功,对西安中民是荣誉,更是责任和动力,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西安市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活动,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向更高的台阶迈进,为企业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西安中民燃气有限公司 通讯员报道